关于2018年下半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
发布时间:2023年05月19日
青西新建发〔2018〕257号
各大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,各检测机构,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企业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19号)和《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建质〔2017〕57号)等文件精神,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,切实加强检测行业监管,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,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,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确保工程质量安全,依据《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》(青西新建发〔2018〕222号)要求,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此次检查采用“四不两直”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方式对全区21家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,检查重点包括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、样品管理、检测人员、检测设备、量值溯源、检测场所、检测方法、检测报告、原始记录、质量控制、档案管理等方面。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,提出整改意见50余条,对16家检测机构依据《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考核办法》扣除考核分共计86分。
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,我区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稳中有升。检测机构均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且基本运行正常;组织机构与实际人员满足相关要求,检测人员能持证上岗,且相对稳定;检测单位均能配备相适应的检测设备且设备管理较规范;检测场所及检测设备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;检测机构均能在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,质量管理工作可控,检测行业整体处于良性发展状态。
(二)各检测机构在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,要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机制管理,检测机构要坚持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,加强检测工作的过程管理,高度重视样品流转、仪器设备、原始纪录和检验报告的管理,建立自我改进机制,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性,严格执行检测工作流程,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、准确性。
(三)各检测机构要加大检测人员的培训力度,狠抓检测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,特别要加强质量负责人、技术负责人及接样人员的业务培训,提高检测机构整体水平。同时强化对检测仪器设备投入和使用的管理,有效实施仪器设备的检定、维护和保养,保证检测仪器设备的正常运作,提升检测水平。
下一步,我局将按照“四不两直”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方式,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进行“回头看”复查。各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循行业管理要求,践行行业自律准则,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,不断加强检测队伍和检测能力建设,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,提升全区建设工程检测行业整体水平。
源自: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